关于做好我校2025届毕业生就业状况统计、核查与监测工作的通知

2025年7月1日   点击人次: 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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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校2025届毕业生就业状况

统计、核查与监测工作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决策部署,持续规范做好就业监测工作,确保就业数据真实准确,落实《关于开展2025届高校毕业生就业监测数据自查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现就做好我校2025届毕业生就业状况统计与监测工作有关事项要求通知如下:

一、核查内容

(一)核查是否规范开展毕业去向登记工作,是否按照新的毕业去向分类、界定和审核依据严格审核材料,是否存在材料审核把关不严、就业佐证材料不完整不规范、同一手机号对应不同用人单位信息等情况。

(二)核查毕业生去向确认情况、去向信息有误毕业生更新去向及再确认情况,对确认时反馈“从未与该单位签订就业协议、劳动合同或其他录用形式”的去向信息核实处理情况。

(三)核查高校毕业生网上签约与毕业去向登记平台提示疑似虚假就业数据的核实处理情况;核查全国高校毕业生就业管理系统中自由职业、自主创业、灵活就业标红数据;核查疑似扎堆就业情况(含3人以上签约同一小微企业),用人单位核验问题(单位名称不存在、单位状态有问题、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与单位名称不匹配)等异常数据的核实处理情况。

(四)核查国务院“互联网+督查”平台、中国政府网网民留言,以及全国高校毕业生就业管理系统、部省两级举报电话和邮箱等途径反映的举报问题线索的核实处理情况。

(五)核查学院自查及互查工作开展情况,自查记录是否包含自查数据具体记录(毕业生基本信息、去向信息、核查方式和结果)、问题统计或汇总、后续整改处理情况等;自查报告是否包括自查工作开展情况、存在问题、原因分析及整改举措等。

二、工作安排

(一)学院自查

1.自查时间

2025年7月2日至15日

2.自查工作

各学院要制定本学院的就业监测数据自查方案,对本学院就业数据开展全面自查,自查是否按照新的毕业去向分类、界定和审核依据(附件1)严格审核材料。核查就业材料是否填写规范、内容完整、印章清晰,单位名称与印章是否一致,是否存在财务专用章、合同专用章等情况;联系人、联系电话等相关信息是否准确、真实、畅通;重点对灵活就业(单位性质为个体工商户的单位就业、自由职业、电子商务创业、个体工商户创业)佐证材料进行核查;详实填写自查记录表(附件2),并形成自查报告(模板详见附件3)。各学院需要严格把关毕业生就业材料,对有问题的数据及时纠正,维护好就业信息管理系统相关数据。

3.注意事项

重点关注毕业生反馈是否就业,反馈未就业或对数据提供的单位一无所知的纳入异常反馈记录并进行整改;

重点关注毕业生反馈的毕业去向跟数据提供是否相符,不能准确答出就业单位名称的,纳入异常反馈记录并进行整改;

重点关注毕业生对就业单位所在地的岗位分配、工作内容熟悉了解程度,不能准确答出就业单位所在城市的,纳入异常反馈记录并进行整改;

重点关注毕业生是否已上交过相关就业证明材料,反馈从未上交过相关就业证明材料的,纳入异常反馈记录并进行整改。

4.材料提交

各学院须于7月15日前完成本学院2025届毕业生毕业去向数据核查,填写自查记录表,形成自查报告,并加盖学院公章,纸质版报送至招生就业处,电子版同时发送至dzcmjy@163.com。

(二)学院互查

1.互查时间

2025年7月23日

2.互查要求

各学院根据互查模式进行核验核查,通过查阅电话抽查等方式,重点核查与专业相关度低、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扎堆等异常数据与存疑情况,核查范围要覆盖用人单位及毕业生本人,要求落实毕业生全部核查。

(三)校级核查

1.核查时间

即日起至8月31日。

2.核查内容

对于学院自查和学院互查反馈的问题,各学院要进一步核实,立查立改、及时更新。招生就业处将通过线上与线下核查、常态核查与集中核查相结合的就业监测核查工作机制,对各学院就业情况进行复核,重点核查灵活就业、异常数据、重点群体。并对全国高校毕业生就业管理系统反馈的数据信息、高校毕业生网上签约与毕业去向登记平台反馈的数据信息、其他途径反馈的问题数据线索信息进行全面核查处理,向毕业生和用人单位核实就业情况真实性。

三、工作要求

1.强化组织领导与部署。各学院需高度重视就业监测工作,将其作为当前核心任务。系统谋划、周密部署、压实责任。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可行的自查方案,扎实开展自查与整改。

2.确保互查工作实效。被核查学院应积极配合,认真准备相关材料。核查学院须坚持实事求是原则,对发现的问题线索要如实反馈上报。

3.狠抓问题整改落实。对自查、互查、抽查、调查中发现的问题,必须立查立改、边查边改,确保整改彻底到位。

4.严守纪律与数据底线。严格执行就业工作“四不准”“三不得”规定。相关人员须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做到自警自律。坚决守住就业数据真实准确的底线。

5.持续提供就业帮扶服务。持续做好离校毕业生的跟踪帮扶与不断线服务。持续为毕业生提供就业岗位信息。助力毕业生实现高质量充分就业。

招生就业处

2025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