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上半年河北承德市双桥区兵役登记暨征兵公告

信息来源:征兵入伍      发布时间:2025-1-20      点击人次:175

2025年征兵报名于2024年12月1日开始,为便于大家了解征兵政策,积极响应国家号召,双桥区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号召广大适龄青年踊跃报名参军,现将我区2025年征兵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兵役登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第十五条规定:“每年12月31日以前年满十八周岁的男性公民,都应当按照兵役机关的安排在当年进行兵役登记。”

(一)登记对象

1.凡常住户籍在本区辖区内,2025年12月31日前年满18周岁(2007年1月1日—2007年12月31日出生)男性公民,需参加兵役登记。

2.进行兵役登记时可同时申请2025年义务兵应征报名,如果今年不想报名参军,在兵役登记时选择“只进行兵役登记,申请2025年度缓征”即可。

3.往年已参加过兵役登记的,可登录“全国征兵网”对个人登记信息进行核验并申请今年应征报名。

4.大学(含大专)文化程度24周岁前;高中、中职文化程度22周岁前;初中文化程度20周岁前的适龄男性公民未登记的需进行补登。

(二)登记时间

2024年12月1日至2025年1月31日。

(三)登记方法

首次进行兵役登记的,可登录“全国征兵网”(网址:https://www.gfbzb.gov.cn/)进行网上登记,按要求填写个人姓名、身份证号码、家庭住址、参军意向等基本信息(牢记用户名及密码),下载《男性公民兵役登记/应征报名表》,然后到户籍所在镇(街道)武装部进行现场确认,领取兵役登记证。往年(2024年11月30日以前)已参加兵役登记,且年龄在24周岁以内的,无论是否应征报名,都需要再登录“全国征兵网”对个人兵役登记信息进行核验,家庭信息、学业信息和联系电话有变化的应及时修改。本人因特殊情况不能自行前往登记的,可由其家长、亲属或同学、老师代为登记。

(四)责任追究

1.男性适龄公民拒绝、逃避兵役登记的,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阻挠公民履行兵役义务或者有妨害兵役登记工作行为的,由区人民政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和《征兵工作条例》有关条款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根据规定,大学新生报到时必须出具兵役登记相关证明,学生未进行兵役登记或不能出具相关证明的,学校不受理报到事宜,开学前需返回原户籍地补办兵役登记手续。

二、应征报名

(一)应征报名时间

男兵:上半年应征报名:2024年12月1日至2025年2月18日18时。女兵:上半年应征报名: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2月18日18时。

(二)基本条件

1.年龄要求

男兵: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毕业生、上半年符合毕业条件的毕业班学生,年满18至24周岁(2001年1月1日—2007年12月31日出生);高中(含职高、中职、技校)毕业及以上文化程度的男性青年(含高校在校生、非全日制大学毕业生),年满18至22周岁(2003年1月1日—2007年12月31日出生);初中毕业文化程度男性青年,年满18周岁至20周岁;研究生毕业生及在校生放宽至26周岁。女兵: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和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应届毕业生及在校生,年满18至22周岁;研究生毕业生及在校生放宽至26周岁。

2.身体条件

按照《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要求执行,详情可登录“全国征兵网”(网址:https://www.gfbzb.gov.cn/)首页查询。身高:男青年不低于160cm,女青年不低于158cm,条件兵另行规定。体重:符合下列条件且空腹血糖<7.0mmol/L的,合格。男性:17.5≤BMI<30,其中:17.5≤男性身体条件兵BMI<27;女性:17≤BMI<24。BMI≥28须加查血液化血红蛋白检查项目,糖化血红蛋白百分比<6.5%,合格。BMI等于:体重(千克)除以身高(米)的平方。视力:任何一眼裸眼视力低于4.5,不合格。任何一眼裸眼视力低于4.8,需进行矫正视力检查,任何一眼矫正视力低于4.8或矫正度数超过600度,不合格。屈光不正经准分子激光手术(不含有晶体眼人工晶体植入术等其他术式)后6个月以上,无并发症,任何一眼裸眼视力达到4.8,眼底检查正常,除潜艇人员、潜水员、空降兵外合格。条件兵另行规定。

3.政治条件

军队征集和招录人员须进行政治考核,以考核本人政治思想表现为主,重点考核拥护执行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重大原则问题、重大政治斗争中的政治立场、政治态度和现实表现,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道德品质、宗教信仰、社会交往、诚实守信和出国(境)等情况,以及家庭成员、配偶的父母、未共同生活的兄弟姐妹的政治背景和违法犯罪等情况。

(三)方法步骤

登录“全国征兵网”(网址:https://www.gfbzb.gov.cn/)进行兵役登记、应征报名后,依次参加初审初检、体格检查、政治考核、役前教育、兵员预定、张榜公示、批准入伍等步骤,各阶段具体时间以区征兵办和镇武装部通知为准。1.登录“全国征兵网”,点击“应征报名”。2.在“应征报名”网页点击“应征报名(男兵/女兵)”,进入网页后点击“进行应征报名”。3.注册学信网账号,进行登录。4.登录后,填写个人信息,完成网上报名。提示:男兵报名前须完成兵役登记。

三、优待政策

(一)政治荣誉、社会尊崇

现役和退役军人受到社会尊崇,依法享受优先优待。地方政府和兵役机关为义务兵、直招军士家庭悬挂“光荣军属”门牌。机场、车站、医院等服务单位开通“军人优先”窗口,现役军人乘坐市内公共交通工具,参观省内景点门票免费或享受半价。服役期间立功受奖由地方政府发放奖励金,并将喜报送到立功受奖人员家庭。退役军人发给《退役军人优待证》,持证依法享受优待。

(二)部队成长发展

1.选取军士

⑴报考军士院校。现役士兵符合条件的可报考军士学校,毕业后取得大专学历,并授予相应军士军衔。

⑵选改军士。义务兵服役期满,经本人申请并符合相关条件的,可选改军士,授予相应军士军衔。义务兵服役期间表现特别优秀的,经批准可以提前选改为军士。二次入伍服现役满1年,可提前参加军士选改。

2.选拔军官

⑴报考军校。对象为普通高中毕业以上文化程度或同等学历人员,未婚,年龄不超过22周岁(入伍前是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毕业生或者是少数民族的,可放宽1岁),服现役满1年,不超过3年,符合部队相关条件,可报考军校。

⑵本科毕业生提干。对象为普通高校全日制本科以上毕业,服役满1年、不超过3年,本科毕业生年龄不超过26周岁,研究生毕业生不超过29周岁,符合部队相关条件,可以提干。其中在驻西藏和三类以上艰苦边远地区少数民族聚居区部队服役的少数民族士兵,年龄可以放宽1岁。

⑶优秀士兵保送入学。主要从师级以下作战部队,以及驻新疆、西藏屯垦部队按照有关标准条件选拔。

(三)退役优待政策

1.指令性安置工作。达到以下条件的退役军人,由政府指令性安置工作。①服现役满12年的。②服役期间平时荣立二等功以上奖励的或者战时荣立三等功以上奖励的。③因战致残被评定为5级至8级残疾等级的,④是烈士子女的退役士兵。

2、优先(定向)考录。①服现役期间视为基层工作经历。②每年在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考试中安排大学生退役士兵定向考录指标,比例不低于当年符合条件列入范围的大学生退役士兵总数的10%。③全省专武干部职务出现空缺时,主要从退役大学生士兵中招录。④全省政法干警招录时,安排20%用于定向招录退役大学生士兵。⑤国有企业招工时,安排不低于5%的比例,用于定向招录退役大学生士兵;⑥退役大学生士兵参加大学生村官、特岗教师、“三支一扶”志愿者招聘时,笔试成绩加5分,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大学生西部计划志愿者对列入范围的大学生退役士兵实际单独招录,比例为总名额的20%。

3、复学优惠。①正在高校就读的在校学生或被高校录取的新生应征入伍后,服役期间原就读(录取)高校保留学籍或入学资格,退役后2年内允许复学或者入学。②放宽退役大学生士兵复学转专业限制。大学生士兵退役后复学,经学校同意并履行相关程序后,可转入本校其他专业学习。③入学或复学后,免修军事技能训练,直接获得学分。④对选择从入学前户籍地报名应征未能入伍的高校学生,持应征地区级征兵办公室证明材料返校就学,不算旷课或不按时到校。

4、提前毕业。普通本科、高职(专科)等全日制公立或民办当年毕业的学生,完成专业课程学习翌年毕业的毕业班学生纳入征集范围。其中,普通本科及以上毕业班学生,应当完成专业理论课程的学习与相关学习、毕业设计和论文答辩合格能够提前毕业;高职(专科)毕业班学生,应当完成专业理论课程的学习并取得毕业规定所需学分,仅需在完成毕业实习即能够毕业。

5、升学优先。①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入伍服义务兵役退役后3年内、在校生(含新生)退役完成本科学业后3年内参加全国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②教育部设立“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根据实际需求,每年安排一定数量专项计划,专门面向退役大学生士兵招生。专项计划规模控制在8000人以内,在全国研究生招生总规模内单列下达。③将高校在校生服兵役情况纳入推免生遴选指标体系。④在部队荣立二等功及以上的符合研究生报名条件的可免试(指初试)推荐攻读硕士研究生。⑤专科学历学生参军退役并完成专科学业后,可免试入读普通本科或成人本科。⑥退役军人参加高职扩招专项计划可免文化素质考试。

6、扶持就业。义务兵服现役经历视为基层工作经历或者计算为工龄。退役1年内,可免费参加一次地方退役军人事务局组织的职业教育或技能培训;退役1年以上参加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的,按照省政府有关规定执行。

7、复工复职。在征集期间,同时被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招收录用或者聘用的,应当优先履行服兵役义务;有关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应当服从国防和军队建设的需要,服现役期间保留其被录用或聘用资格,义务兵和服现役不满12年的军士入伍前是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或者职工的,退出现役后选择回原单位的,应当享受不低于本单位同岗位、同工龄职工的各项待遇。

(四)经济待遇

1、义务兵家庭优待金。义务兵期间,批准入伍地政府给家庭发放优待金,批准入伍后每半年发放一次,共发放2年。2024年双桥区入伍的大学生义务兵(包括符合条件的高校往届毕业生、应届毕业生、大学在校生和刚被录取的新生)家庭每年优待金平均标准为36000元/年;进藏进疆大学生义务兵家庭每年优待金平均标准为48000元/年。

2、义务兵津贴费。入伍后,衣、食、住、行、医等由国家供给。义务兵第一年津贴费每月1000元,第二年每月1100元。

3、退役金。义务兵退出现役时,部队发放一次性退役金每年4500元共计9000元。

4、自主就业一次性经济补助。区级地方政府发给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一次性经济补助50000元左右。

5、学费补助。对应征入伍的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由中央财政实施相应的学费补偿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大学毕业生士兵(含直招军士)在校期间缴纳学费实行一次性补偿,其中本专科学生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20000元。

6、国家助学金。全日制本专科在校生退役复学拿到退役证后,即可申请办理本专科生国家助学金。

【说明】以上政策为现行政策,后续如有调整,以主管部门出台文件为准。

四、省、市、区三级廉洁征兵咨询举报方式(见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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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市、区三级廉洁征兵咨询举报方式

承德市双桥区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

2024年1月13日

原标题:双桥区2025年兵役登记暨上半年征兵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sqq.gov.cn/art/2025/1/14/art_3920_1041388.html

(责任编辑:高永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