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9届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发放工作的通知》

编辑人: 贺荣

2018年9月5日   点击人次: 946    作者:学院招生与就业指

根据《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湖南省教育厅 湖南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应届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发放工作的通知》(湘人社发〔2015〕60号)及《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湖南省财政厅 关于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补充通知》(湘人社发〔2017〕61号)文件精神,现就做好我校2019届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发放工作通知如下:


一、发放对象

我校就读的孤儿、残疾人、城乡低保家庭、在校期间已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特困人员、贫困残疾人家庭、建档立卡贫困家庭的2019届毕业生(不包含普通高校自考及成教毕业生)。


二、补贴标准

按照每人800元标准给予一次性补贴,同一发放对象只能享受一次。

三、申领发放程序

按“个人申请——学校初审、公示及申报——市人社局审核及公示——市财政拨付补贴资金到学校——学校拨付补贴资金到个人”的程序进行,详细流程参考《长沙市应届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操作细则》(见附件)。

四、工作要求

(一)各二级学院做好宣传引导,有序组织申报。对困难应届毕业生给予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是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的具体举措,学校各二级学院要高度重视,抓紧做好政策宣传引导工作,及时组织符合条件的2019届毕业生进行求职创业补贴申报,各二级学院就业干事要做好集中初审、材料收集、汇总申报工作,做到组织有序、工作透明、材料规范、报送及时。学生上报及材料收集截止时间为2018年9月30日。

(二)加强工作监督,确保资金安全。学校招生与就业指导处将严格对照要求,把好审核关,一经发现虚报、谎报,立即纠正,并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学校设立监督举报电话,受理师生相应举报投诉,对经查实虚报冒领求职创业补贴的学生,责令退回补贴资金,并由学校将不良记录记入本人档案。监督投诉电话:0731-84028628,84028629。

 

附件:长沙市应届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操作细则